滁州市轨道交通运营服务质量评价外协项目比价采购函

作者:吴琼发布时间:2024-11-26浏览次数:10

尊敬的供应商:

必赢nn699net拟对滁州市轨道交通运营服务质量评价外协项目进行比价采购。具体要求如下:

一、供应商要求

1.满足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》第二十二条规定;

2.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:无

3.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:

信用要求:截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,供应商存在下列有效情形之一的,其资格审查不予通过

1)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

2)被税务机关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的

3)被财政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

4)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

注:“有效”是指“情形”规定的程度、起止期间处于有效状态。供应商为联合体的,对供应商的要求视同对联合体成员的要求。

二、内容及要求

滁州市轨道交通运营服务质量评价外协项目,具体要求见附件1

三、供应商须知

1.本项目的报价采用总价包干方式,即为完成项目的全部一切费用,包括人员劳务、食宿、交通、保险、税金等所有费用。报价为供应商在报价单中提出的各项支付金额的总和。

2.供货及付款方式: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支付,2025131日前完成供货。

四、报价要求

1.供应商应根据要求,即日起至2024113017:00时(北京时间)前,将报价函(附件2)(加盖公章)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(加盖公章)、授权委托书(加盖公章)、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(加盖公章)、相关承诺函材料一式三份密封(一正两副),封面注明投标项目名称、供应商名称、日期等信息,封面及内容骑缝盖公司章,报送至安徽省滁州市会峰西路1号滁州学院必赢nn699net(YF2503) 吴老师18801773157

2.报价函须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、盖公司章;如为授权代表签字,请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。

3.报价函的价格一经我校认可,即为签约价。供应商一经作出报价,不可撤回。否则,该供应商在今后三年内不得参与我院所有采购活动。成交供应商的报价函将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。

4.最高限价:人民币68000元。

五、成交原则

1.有效最低价:根据符合采购需求、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。

2.最低报价不是成交的唯一条件。

六、联系方法

单位:滁州学院

开户行:工行醉翁亭支行

帐号:123400004860905355

地址:安徽省滁州市会峰西路1号(会峰校区)

联系人:滁州学院必赢nn699net吴老师

电话:18801773157

附件1:采购参数.docx附件2:报价函.docx

终审人:张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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